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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领航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08:37:26 浏览次数: 【字体: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YLH2024-FW-001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招标项目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领航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

(二)技术要求:

1.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

1)CEMS仪器应具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型号与报告内容相符),通过生态环境部环保产品认证,且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CEMS整体技术要求应满足HJ76-2017规范要求。CEMS能够实现全系统校准;具备自动校准功能。提供的设备设施配套有防雷功能设计。检测装置的量程设计能满足HJ75-2017HJ76-2017规范要求,且须经招标方审核同意。与DCS控制系统的联动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2)数采仪通过生态环境部环保产品认证,且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满足环保专网的数据上报,内置存储器可确保监测数据掉电不丢失,小时值存储周期不少于3年。环保数据除上传环保平台(满足环保部门通讯技术要求),具备掉线、死机等异常状态自动报警输出功能。数据采集传输终端工作指标。包括电源、温度、相对湿度、输入仪器范围、输入输出通道等均能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3)烟道、烟囱采样孔所需配套的CEMS安装件、仪表安装附件均由投标单位提供。采样平台的探头及采样装置配套吹扫装置,采用密封性良好的防尘、防雨保护罩。CEMS系统安装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并应及时通过验收,不得对后续相关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4)需供提《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由投标单位根据HJ76-2017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在线稳定运行72h后进行技术性能指标的调试检测,检测内容需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验收的技术要求。调试检测合格后出具合法的调试报告,系统至少稳定运行7天后,需提供第三方比对监测验收报告及环保验收所需材料。投标单位需提供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档案包括:CEMS系统的图纸、说明书、操作和维护手册、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工厂性能测试报告文件。

2.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投标单位具备在线监测(烟气)运维服务资质,有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投标单位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自动监控系统(气)评价证书》一级及以上。烟气在线设备运维人员必须具备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自动监控(气)运行工”证书,具有3年以上运维经验,良好对外沟通协调能力。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进行驻场运维。运维的6台烟气设备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在线监测数据比对检测,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带CMA认证的比对检测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三)招标项目内容:

1)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点位为余热发电锅炉排放口,设备须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环大气[2019]35号)要求,监测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包含所有在线监测设备供应、安装、软件升级、安装完成后在线监测比对验收通过生态环境局备案。

2)6套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分别为烧结烟气脱硫进口在线监测、烧结烟气脱硫出口在线监测、烧结机尾在线监测、高炉出铁场在线监测、高炉矿槽在线监测、余热发电锅炉在线监测。烧结烟气脱硫进口在线监测、烧结烟气脱硫出口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合同2024年8月24日到期,计划招标1年运维服务;2024年,新增加的(烧结机尾、高炉出铁场、高炉矿槽、余热发电锅炉)在线监测正在进行环保验收及立项采购,待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及生态环境局备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开始进行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时间以实际备案完成时间开始计算,运维服务周期1年。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五)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5月19日

(六)其他:无。

二、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成立5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二)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符合HJ 76-2017标准)。

2.投标单位具备在线监测(烟气)运维服务资质,有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投标单位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自动监控系统(气)评价证书》一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令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三)其他。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章或签字及加盖公章)原件(模板附后)。

3.烟气超低排放在线监测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盖制造商鲜章的CCEP证书及检测报告扫描件)。

4.具备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证书)。5.承诺书。

6.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7.企业介绍。

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LHGS1951180@163.com)。电子邮箱仅供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用,发送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领航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资质文件,网上报名若不按此要求发送文件,招标方对邮件遗弃所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四)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

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

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招标服务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进行收取),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旺苍县工业园区嘉川镇红旗坝工业园区。

(三)联  人:许正华  19511809938。

    19511809871

(四)邮箱地址:LHGS1951180@163.com。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9511804363。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5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航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上述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承诺书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领航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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